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癲痛患者部分性发作(伴或不伴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治疗。 用于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癫痛患者全面性强直阵孪发作的加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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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S)-a-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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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优时比(珠海)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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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60254 |
国药准字H2006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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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癲痛患者部分性发作(伴或不伴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治疗。 用于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癫痛患者全面性强直阵孪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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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给药途径: 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 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 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 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 每日2次。 老年人 (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 (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 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两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 每日两次。 剂量变化应以每两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两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 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 体重 起始剂量:10mg/kg,每日两次 最大剂量:30mg/kg,每日两次 15kg 每次150mg,每日两次 每次450mg,每日两次 20kg 每次200mg,每日两次 每次600mg,每日两次 25kg 每次250mg,每日两次 每次750mg,每日两次 50 |
仅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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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左乙拉西坦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没有证据表明剂量-反应的关系,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会随之降低。部分性发作的癫痫儿童患者(4~16岁) 临床研究表明,左乙拉西坦组和安慰剂组产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55.4%和40.2%。左乙拉西坦组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安慰剂组1.0%)。儿童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敌意、神经质、情绪不稳、易激动、食欲减退、乏力和头痛。汇总分析发现,总的安全性儿童和成人一致,只是行为和精神方面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成人高(儿童38.6%,成人18.6%),但是儿童发生不良反应的相对风险度与成人相似。1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儿童安全性研究,通过非劣效性设计评估左乙拉西坦对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患者(4~16岁)的认知和神经心理学的影响。参考符合方案人群Leiter-R注意及记忆力、记忆筛查综合评分较基线的变化情况,未发现左乙拉西坦和安慰剂之间存在差异(非劣效分析)。应用CB |
随着本品的持续治疗,不良反应的强度和发生频率会减少,通常不会导致治疗停止。同其它SSRIs一样,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全身:过敏(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和【警告】)、寒战、5-羟色胺综合征、光敏反应及非常罕见的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消化系统: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等。少见肝功能检测异常,肝炎鲜有报告。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如梦境反常、失眠等)、头晕、厌食、疲乏(如困倦、睡意等)、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阵挛等)、痉挛发作及精神运动性不安。幻觉、躁狂反应、混乱、兴奋、焦虑及有关症状(如紧张等)、专心及思考行为减弱(如人格障碍等)、攻击(这些症状可能归因于潜在的疾病),5-羟色胺综合症罕有报道。泌尿系统:尿潴留,尿频等。生殖紊乱:性功能障碍(如延迟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阴茎异常勃起、溢乳。其它症状:秃头症、呵欠、视觉异常(如视力模糊,瞳孔散大等)、出汗、血管舒张、关节痛、肌痛、体位性低血压和瘀癍。其它出血表现(如妇科出血、胃肠道出血、皮肤或粘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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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给予专家意见。当一名妇女计 划怀孕时,应评估左乙拉西坦治疗。与所有抗癫痫药一样,应避免突然停用左乙拉西坦,因为这可能导致突发性癫痛发作,可能对孕妇和未出生的胎儿产生严重的后果。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首选单药治疗,因为多种抗癫痢药(AED)治疗的先天性畸形风险可能高于单药治疗,这取决于相关抗癫痫药。孕妇大量妊娠妇女暴露于左乙拉西坦单药治疗的上市后数据(超过1800名,其中超过1500名暴露于妊娠早期)未提示重先天畸形风险显著增加。关于宫内暴露于开浦兰单药治疗的儿童出生后其神经发育状况只有有限的证据。然而,目前的流行病学研究(针对大约100名儿童)并未提示神经发有障碍或延迟风险的增加。必须经过仔细评估认为是临床需要后,左乙拉西坦可在怀孕期间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妊娠期间的生理变化会影响左乙拉西坦的浓度。怀孕期间左乙拉西坦浓度降低已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左乙拉西坦浓度的降低更明显(最高降幅为妊娠前基线浓度的60%)。应确保给子服用左乙拉西坦的孕妇适当的临床指导。哺乳左乙拉西坦可以从乳汁中分泌,所以,不建议病人在服药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大量资料显示氟西汀对人类井无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怀孕期间可以使用,但需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开始时。因为已有报道氟西汀对新生儿产生以下影响:易激惹、震颤、肌张力减退、持续哭泣、吮吸困难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提示可能是5-羟色胺能效应或撤药综合征。这些症状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较长的半衰期有关。乳母: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可分泌至母乳。对乳儿的不良事件已有报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应停止母乳喂养;但是如果要继续母乳喂养,氟西汀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用药:因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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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癲痛患者部分性发作(伴或不伴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治疗。 用于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癫痛患者全面性强直阵孪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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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停药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本品,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成人和体重50kg或以上的青少年每隔2~4周,每次减少500mg,每日2次:体重< 50kg的儿童和青少年应每隔2周,每次减少10mgkg, 每日2次). 血细胞计数 左乙拉西坦给药后,曾被描述过与之有关的血细胞计数下降(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全血细胞减少)。建议出现明显无力、发热、反复感染或凝血障碍的患者接受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测。 肾功能不全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左乙拉西坦的服用剂量需要调整,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在选择服用剂量之前,需进行肾功能检测,患者的服用剂量需参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6. 避免与CYP2D6抑制剂合用;7. 避免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合用;8.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合用;9. 避免与酒精同服;10. 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