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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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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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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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418 |
国药准字H2002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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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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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成人:治疗精神分裂症:剂量选择一一本品日一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3-4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400mg~800mg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剂量最短时间间隔1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300mg.维持治疗一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品剂量范围400mg-800mg/日治疗16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每晚一次,在第4天达到治疗剂量300mg/天。推荐的加量方式为:第1天50mg,第2天100mg,第3天200mg,第4天300mg.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一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1周以上且欲重新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1周,可不 |
(1)包括椎基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4片),2~8周为一疗程。 (2)特发性耳鸣者,10mg(2片),每晚1次,10天为一疗程。 (3)间歇性跛行,每日10~20mg(2~4片) (4)预防偏头痛,5~10mg(1~2片),每日2次。 (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每日5~10m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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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喹硫平最常见(210%)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嗜睡、头晕、口干、戒断(停药)症状、血清甘油三酯升高、总胆固醇(主要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升高)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降低、体重增加、血红蛋白降低和锥体外系症状。下表列出本品治疗时不良反应(ADRs)的发生率,该表根据国际医药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II工作组:1995年)推荐格式制作。其余请详见内部说明书。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嗜睡、疲劳、头晕、体重增加、口干、恶心、便秘、抑郁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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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资料见【药理毒理】).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患者。在使用哇硫平治疗期间怀孕的一些患者,曾报告其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据发表的文献报道,喹硫平分泌至人乳汁中,但是分泌浓度不一致。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喹硫平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支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数据,未批准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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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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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可能引起嗜睡,避免操作机械或驾驶;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3. 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慎用;4. 心功能不全者慎用;5. 肝病患者慎用;6. 可能引起眩晕和嗜睡,应避免从事需要注意力集中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