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④手术前准备;⑤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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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基硫氧嘧啶。 化学名称:6-丙基-2-硫代-2,3-二氢-4(1H)嘧啶酮。 分子式:C7H10N2OS 分子量:170.24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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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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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222  | 
                        
                             国药准字H2008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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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④手术前准备;⑤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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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6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3~8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12片)。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1~3片(50~150mg),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本品为口腔崩解片,使用时将片含入口腔可迅速崩解,不需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一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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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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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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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①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③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④手术前准备;⑤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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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对4200例患者观察表明,该品耐受性良好。低血糖发生率为0.9%~1.7%,其他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眩晕(1.7%)、无力(1.6%)、头痛(1.5%)及恶心(1.1%)。罕见的如呕吐、腹痛、腹泻和皮肤过敏瓜发生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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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对该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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