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119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化脓、疮、创伤、烧伤等用原液涂擦患处。2.阴道感染:霉菌性、淋菌性、金黄葡萄球菌、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用20倍温水稀释后冲洗。外阴瘙痒、产后伤口愈合用10倍温水稀释后坐洗或涂擦。3.宫颈炎和糜烂经冲洗后,每晚用带尾线药棉经原药液浸泡2分钟后,塞入阴道宫颈处,次日早上取出。4.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污染物,因妇科阴道感染而污染的内衣、内裤的灭菌消毒,用20-30倍水稀释(至黄色)浸泡20-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碘过敏或烧伤面积达20%以上者忌用;孕妇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
成分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冲洗器前应做消毒处理,取原液5ml用温水稀释成100ml的液体,将清洗器置入,浸泡5分钟后清除干净重新配液使用,并检查冲洗杆是否光滑,以免损伤阴道粘膜。2.忌与其他外用药及碱性洗涤用品同用,本品不污染织物,冲洗时将药液在阴道内保持2-3分钟,在治疗中如衣物染黄,温水搓洗即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