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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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斑蝥、人参、黄芪、刺五加;辅料为甘油(供注射用)。 | 牡蛎、香附(制)、土鳖虫、三棱、莪术、白花蛇舌草、仙鹤草、牡丹皮、党参、白术、吴茱萸。 | |
| 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028 | 国药准字Z2005563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活血化淤、软坚散结。用于子宫肌瘤属气滞血淤证。证见;月经量多,夹有大小血块,经期延长,或有腹痛,舌暗红,或边有紫点、淤斑,脉细弦或细涩。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与放、化疗合用时,疗程与放、化疗同步;手术前后使用本品10天为一疗程;介入治疗10天为一疗程;单独使用15天为一周期,间隔3天,2周期为一疗程;晚期恶病质病人,连用30天为一疗程,或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一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连续服用3个疗程。 | |
|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肠胃不适、皮疹、头晕等症状,一般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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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活血化淤、软坚散结。用于子宫肌瘤属气滞血淤证。证见;月经量多,夹有大小血块,经期延长,或有腹痛,舌暗红,或边有紫点、淤斑,脉细弦或细涩。 | |
| 药理作用 |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肠胃不适、皮疹、头晕等症状,一般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