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7NCl2·HCl分子量:342.7 |
主要成份、盐酸多奈哌齐化学名称、l-苄基-4-[(5,6-二甲氧基-1-茚满酮-2-基)甲基]哌啶盐酸。 |
|
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86 |
国药准字H200307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1.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mg/日。2.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mg/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3.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4.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1、成年/老年人:初始治疗用量一日一次,5mg/次,应晚上睡前口服。一日5mg的剂量应至少维持一个月,以评价早期的临床反应,及达到盐酸多奈哌齐稳态血药浓度。用一日5mg治疗一个月,做出临床评估后,可以将剂量增加到一日一次,一次10mg。推荐最大剂量为10mg。大于一日10mg的剂量未做过临床试验。未进行过超过6个月的与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停止治疗后,盐酸多奈哌齐疗效逐渐减退。中止治疗无反跳现象。2、肝肾损害:对于肾功能及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者,盐酸多奈哌齐的消除不受影响,因此这些病人可使用相似剂量方案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常见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失眠、疲劳和肌肉痉挛。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心动过缓、眩晕或食欲减退。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本品用于轻,中度老年性痴呆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可能引起心动过缓,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患者慎用;4. 可能引起胃肠道出血,有胃溃疡病史患者慎用;5. 可能引起失眠和精神症状,有精神病史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