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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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叶酸,化学名称为N-(4-((2-氨基-4-氧代-1,4-二氢-6-蝶啶)甲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分子式为C19H17N7O6,分子量为43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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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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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国药准字H350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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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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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口服,育龄妇女从计划怀孕时起至怀孕后三个月末,一次0.4m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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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维生素B12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不能单用叶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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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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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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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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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同管注射。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12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12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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