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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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化学名称:2-氧化-1-皮诺烷基乙酰胺分子式:C6H10N2O2分子量:142.16 |
溴吡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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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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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97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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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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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可直接口服,也可置于适量水中待分散后服用。通常成人每次一片(0.8g),每日三次;重症可增至每次2片(1.6g), 每日三次,3~6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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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兴奋、易激惹、运动过多、头晕、头痛、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和抑郁。这些症状均较 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 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体重增加、腹泻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 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光。 4.偶见皮疹。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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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是否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排出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本品的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生理功能下降,因此应慎用,如需使用时,应注意酌情选择合适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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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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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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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高剂量时可能引起失眠、焦虑或兴奋;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