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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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化学名称:主要化学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其化学名称为:11-甲基-3-甲氧基-4a,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3a,3,2-ef][2]苯并氮杂卓-6-醇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21NO3·HBr 分子量:36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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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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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66 |
国药准字H2005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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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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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次。每隔1~3日每次增加25mg,逐渐增至治疗剂量一日300~600mg,分2~3次服用。 |
口服,一次5毫克(一片),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毫克(两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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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心血管疾病(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3.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4.昏迷、白细胞减少、甲状腺疾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6.可能诱发低血压的状态(脱水、低血容量、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3.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7.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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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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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加兰他敏的研究资料和数据,不建议儿童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尚无孕妇服用本品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2.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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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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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嗜睡﹑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口干﹑食欲不振和便秘。亦可引起体重增加﹑腹痛,无症状性ALP增高与血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增高。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少见。偶可引起兴奋与失眠。 |
据文献报道,本品为抗胆碱酯酶药,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茛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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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性皮疹应停药。 2.出现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白细胞计数;定期检查晶状体、监测白内障的发生。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4.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