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辅料为:无 |
胆南星、天麻、太子参、茯苓、水半夏(制)、橘红、九节菖蒲、青果、琥珀、沉香、六神曲(麸炒)、麸炒枳壳、川芎、羌活。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59 |
国药准字Z1098004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本品为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一日3次。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
|
| 药理作用 |
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它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服用本品和其它西药均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它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它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它抗痫药物用量。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加用其它治疗措施。5.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6.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