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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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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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保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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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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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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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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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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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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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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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