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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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浓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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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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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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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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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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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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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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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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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本品仅供含嗽,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