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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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番泻叶、当归 、肉苁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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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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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2004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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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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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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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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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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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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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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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