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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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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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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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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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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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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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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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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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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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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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