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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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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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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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68 |
国药准字Z20025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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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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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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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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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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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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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用后避免立即平躺;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遵医嘱;3.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