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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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法齐明。其化学名称为:10-(对-氯苯基)-2,10-二氢-3-(对-氯苯氨基)-2-异丙亚氨基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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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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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67 |
国药准字H3202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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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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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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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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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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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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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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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