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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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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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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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4 |
国药准字H23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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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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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 外用。2 使用本品前将患处用热水浸洗十分钟,拭干,然后将本膏盖面膜扯去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略觉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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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红肿、瘙痒或烧灼感。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脱皮或色素沉着。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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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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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鸡眼。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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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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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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