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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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药膏量为0.2克。每克药膏含水杨酸780毫克,苯酚4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乙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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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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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4 |
国药准字H3702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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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鸡眼。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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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 外用。2 使用本品前将患处用热水浸洗十分钟,拭干,然后将本膏盖面膜扯去贴于患处,24小时后,如患处软化发白,略觉疼痛时,可换药1次(宜先除去白色软化层)。若未发现上述现象可延长贴用时间,直到鸡眼全部脱落为止。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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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红肿、瘙痒或烧灼感。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脱皮或色素沉着。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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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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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鸡眼。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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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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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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