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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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白术(炒)、浮小麦、远志(制)、甘草(炙)、栀子(炒)、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炒)、茯苓、当归。辅料为:蔗糖粉。 |
手掌参、玉竹、制何首乌、黄精、广枣;辅料为二氧化硅、羟丙甲纤维素、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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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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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959 |
国药准字Z2009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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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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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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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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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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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补肾,滋补强身。用于肾寒、肾虚,经血不足,筋骨酸痛,年迈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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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