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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麻口服液

桑麻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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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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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麻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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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桑麻口服液
桑麻口服液
羟甲烟胺片
羟甲烟胺片
主要成分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本品活性成份为羟甲烟胺。

生产企业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002

国药准字H430213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0.5 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一般耐受良好。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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