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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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柴胡、醋延胡索、枳壳、醋香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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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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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02 |
国药准字Z2102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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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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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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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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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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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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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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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3.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 胃阴虚者不宜用;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