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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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荜茇、丁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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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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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39 |
国药准字Z2006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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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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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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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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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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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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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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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时有口麻感,流唾液。停药后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