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化学名称为:N-(2,6-二甲苯基)-2-(二乙氨基)乙酰胺 |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16 |
国药准字H201800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
用法用量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250mg,每天一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250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125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这组病人,从对照实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本品。 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体癣、股癣:2至4周。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
本品用于无破损皮肤,覆盖疼痛最严重的区域。按处方量贴敷(单次同时最多使用3贴),24小时内累计贴敷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全身性(与剂量相关的)反应:合理使用本品时由于吸收剂量小:发生全身性反应的可能性较低。利多卡因全身性反应本质上与其他酰胺类局麻药类似。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或抑制(嗜睡,感觉异常,惊厥、昏迷和呼吸抑制等)。其中,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的反应可能很短暂或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能表现为嗜睡或昏迷。心血管表现可能包括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血管衰竭导致的心脏停搏。2.局部用药反应:本品使用期间或使用后,皮肤使用部位可能会立刻产生刺激、瘙痒、局部感觉异常、变色、脱色、灼烧感,皮炎、红斑、丘疹、水泡、青肿、水肿、脱皮、或瘀点。这些症状通常轻微、短智,且为一过性,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内自然缓解。3.过敏反应:利多卡因可能导致过敏或过敏样反应,但发生的可能性极低。其特点为: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皮炎、呼吸困难、过敏、喉痉挛、瘙痒、休克和荨麻疹。若发生以上症状,应采取相关措施。皮肤敏感性检测结果不适用于对本品过敏性不良反应的预测。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相关研究。在大鼠中进行了利多卡因对生殖影响的研究。利多卡因皮下给药达到30mg/kg时没有发现对胎儿有损害。但是,在妊娠妇女中没有进行充分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结果不能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判断治疗上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才使用。2.分娩:未进行在分娩时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在分娩时无禁忌。一旦本品与含利多卡因的其它药物合并使用,应考虑全部制剂的总剂量。3.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可分布至母乳中,且母乳/血浆药物比率为0.4,本品应镇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注意老年惠者的身体状态和贴敷部位的皮肤状态。参考用法用量。 |
|
成分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
药理作用 |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后数周内可以恢复。罕见:有报告与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的皮疹发生,应终止特比萘芬治疗。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患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
||
注意事项 |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并终止特比萘芬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mol/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
1.儿童意外接触:使用过的本品仍含有大量利名卡因。尽管该危险至今未被评估。但儿童或宠物咀嚼或吞噬或使用过的本品有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应妥善保存、处理本品、确保儿童、宠物或其他人接触不到本品, 2.慎用 (1)严重肝病患者:因其肝脏不能正常代谢利多卡因,发生利多卡因中毒的风险较大。 (2)对于对氨基苯甲酸行生物(普鲁卡因、茉佐卡因等)过敏的患者,未发现使用利多卡因后出现交叉过敏。然而,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尤其是对过敏原不确定的患者。 3.使用注意 (1)破损皮肤:尽管未经测试,但在破报或有炎症的皮肤上给药时,可能会导致利多卡因吸收量增加引起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仅用于无破损皮肤 (2)外部热源:不推荐在利多卡因凝胶膏上方放置外部热源如热的垫子、电热毯,虽然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过研究,但这些情况有可能提高血药浓度。 (3)眼部接触:尽管没有相关研究。但是根据动物使用类以制剂产生的严重眼部刺激的情况,应该避免眼部接触本品。若眼部接触到本品,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以保护眼睛,直至感觉恢复。 (4)接触过本品后必须洗手,洗手前避免接触眼部。从包装袋中拿出本品后应立刻使用。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