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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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苯丁酸氮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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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cell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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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5 |
H2013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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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主要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也可用于恶性淋巴瘤、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及巨球蛋白血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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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每日 0.1 ~ 0.2mg/kg(6 ~ 10mg) 或( 4 ~ 8m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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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最常见的副作用是骨髓抑制,如停药及时,骨髓抑制大多可逆转。偶见胃肠道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泻和口腔溃疡。长期治疗可发生肺间质严重纤维化,但是停药后这种纤维化是可逆转的。偶见肝脏中毒与黄疸。罕见发热、皮肤过敏、外周神经病变、间质性肺炎、无菌性膀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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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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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主要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也可用于恶性淋巴瘤、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及巨球蛋白血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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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苯丁酸氮芥是一种芳香氮芥的衍生物,作为双功能的烷基化剂,能产生烷基化作用。本药能在螺旋形脱氧核酸的两索间交互连锁,从而破坏DNA的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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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由于留可然可以造成不可逆转的骨髓损害,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球计数。留可然的治疗剂量主要抑制淋巴细胞,对嗜中性白细胞、血小板和血红蛋白的作用较小。在嗜中性细胞刚开始下降时不必停用本药,停药后嗜中性细胞的下降仍要持续10天或更长时间。近期曾接受放射治疗和其它细胞毒类药物治疗的病人不宜用本药。当出现骨髓淋巴细胞浸润或骨髓再生不良的情况时,每日剂量不应超过100 ug/kg体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本药可以造成男性染色单体或染色体的破坏。临床上证实本药可增加白血病的发病率,还可能抑制卵巢功能,引起月经异常、停经。在男性可引起精子缺乏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