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嘧达莫。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5 |
国药准字H140209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前服。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轻而短暂,长期服用最初的副作用多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呕吐,腹泻,脸红,皮疹和瘙痒,罕见心绞痛肝功能不全。不良反应持续或不能耐受者少见,停药后可消除。上市后的经验报告中,罕见不良反应有喉头水肿,疲劳不适,肌痛,关节炎,恶心,消化不良,感觉异常,肝炎,秃头,胆石症,心悸和心动过速。 |
|
禁忌 |
|
|
|
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绞痛患者慎用;3. 低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合用;5. 定期检查血象;6.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