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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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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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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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5 |
国药准字H2006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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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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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每晚睡前,阴道给药。将外阴洗净,用干净手将栓剂置入阴道深处。每晚1次,1次1粒,连续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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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外阴灼痛、外阴皮肤瘙痒、外阴皮肤丘疹、外阴皮肤发红,偶见白带增多。2.尽管本品全身吸收的量较低,但仍有少量吸收。因此需注意本品全身吸收的不良反应。奥硝唑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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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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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缺乏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老年用药:同成年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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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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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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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期间避免房事。 2、月经期间不宜用药。 3、若储存不当,本品软化或融化,可放入冰箱或冷水中其冷却成形后使用,不影响疗效。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宜触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