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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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艾叶(炭)、香附(醋炙)、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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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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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5 |
国药准字Z110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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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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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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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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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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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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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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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注意保暧。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