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本品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等症。用于慢性咽喉炎,尤以干燥型疗效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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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山甲(制)﹑土鳖虫﹑僵蚕﹑牡蛎(煅)﹑玄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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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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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16 |
国药准字H2006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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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本品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等症。用于慢性咽喉炎,尤以干燥型疗效最佳。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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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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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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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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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本品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等症。用于慢性咽喉炎,尤以干燥型疗效最佳。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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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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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气血虚、妇女经期、易出血的患者慎用。 6.异物感重者,应去医院耳鼻喉科检查,除外器质性病变。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及儿童: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