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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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栀子(姜炙)、天南星(矾炙)、陈皮、当归、木香、青皮(醋炙)。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等2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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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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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12 |
国药准字Z2004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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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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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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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情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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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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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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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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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刺激性食物。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石斛夜光丸 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石斛夜光丸 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石斛夜光丸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石斛夜光丸 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石斛夜光丸 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石斛夜光丸 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