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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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其化学名称为: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分子式:C8H11N3O3S分子量:2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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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百科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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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08 |
国药准字H2014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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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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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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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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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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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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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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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咨询;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