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疏肝解郁,活血化瘀,健脾导滞。用于急性、迁延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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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火炭母、虎杖、鸡骨草、茯苓、山楂、郁金、泽泻、神曲茶、鸡爪芋、茵陈、白背叶根、党参、蚕砂、白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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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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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1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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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疏肝解郁,活血化瘀,健脾导滞。用于急性、迁延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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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疗程,连服2~3个月。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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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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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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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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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疏肝解郁,活血化瘀,健脾导滞。用于急性、迁延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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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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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服用;2.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用药酌减向医师药师咨询;4.如正服用其他药物,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5.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