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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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帕米膦酸二钠 |
活性成份:苯磺酸氨氯地平。化学名称: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分子式:C20H25ClN2O5·C6H6O3S分子量:56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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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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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200 |
国药准字H2002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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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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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半片)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mg-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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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自主神经系统:潮红;全身:疲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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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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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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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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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警告: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的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有心绞痛发作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个例报道,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的扩张血作用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本品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慎重。 3.充血性心衰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 4.肝功能损害患者: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本品的半衰期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患者:仅10%的药物以原形由尿液排泄,氨氯地平血药浓度的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对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氨氯地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