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舒络。用于治疗瘀血阻络引起的胸痹、心痛、中风、半身不遂、舌强语蹇;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脑梗死见上述证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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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银杏叶提取物,银杏总黄酮醇苷、萜类内酯。 | 本品主要成份:吉非罗齐。化学名称:2,2-二甲-5-(2,5-二甲苯基氧基)-戊酸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5H22O3分子量:250.34 | |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78 | 国药准字H3202468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舒络。用于治疗瘀血阻络引起的胸痹、心痛、中风、半身不遂、舌强语蹇;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脑梗死见上述证侯者。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4次。疗程六周,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3~0.6g(1~2粒),一日2次,早餐及晚餐前30分钟服用。 | |
| 副作用 | 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当本药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痿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者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肝功能试验(血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增高)异常,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4.偶有轻度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但长期应用又可稳定、个别有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骨髓抑制。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中大剂量使用本品可致胎仔死亡,人体研究未有报道,本品是否进入乳汁不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老年用药: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
| 成分 | 活血化瘀,通脉舒络。用于治疗瘀血阻络引起的胸痹、心痛、中风、半身不遂、舌强语蹇;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脑梗死见上述证侯者。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
|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有胃部不适,少数患者有食欲减退、恶心、腹胀、便稀口干、鼻塞、头晕头痛及耳鸣,个别出现过敏性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 | ||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心力衰竭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同时使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