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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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200毫克,甘草浸膏300毫克,重质碳酸镁200毫克,碳酸氢钠1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1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400 | 注册证号H201701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服时可将药片碎成小片,用水送服。疗程1~2个月。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 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充分混合。... | |
|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 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