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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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羟乙基纤维素等。  | 
                        
                             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70。 化学结构: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号菌(Leuconnstoc mesentoroides)发酵后发生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致而得。本品含0.015%的抑菌剂西曲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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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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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71  | 
                        
                             国药准字H2002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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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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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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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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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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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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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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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氯化钠和氯化钾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以维持眼组织内水分和电解质的新陈代谢,消除眼睛疲劳;羟乙基纤维素为粘度增强剂,可提高泪膜的稳定性,从而缓解干眼症状。  | 
                        
                             右旋糖酐70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70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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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 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8、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9、为了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10、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11、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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