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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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盐酸萘甲唑林0.39克、甲基硫酸新斯的明0.65毫克、甘草酸二钾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3毫克、门冬氨酸钾130毫克、维生素B66.5毫克,辅料:泛醇、薄荷脑、樟脑、苯扎氯铵、吐温-80、氯化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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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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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54 |
国药准字H51023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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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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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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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 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 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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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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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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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眼用,切忌口服;2.闭角型青光眼慎用;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