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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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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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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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2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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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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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液点眼: 1~2滴/次,4~6次/日,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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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及眼膏点眼有轻度刺激,偶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结膜下注射有较强刺激。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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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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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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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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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广谱抗菌药,对沙眼衣原体亦有效。 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外眼感染、沙眼及细菌性眼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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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