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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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平平加-O、丙二醇、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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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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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11 |
国药准字H44024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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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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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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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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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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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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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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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