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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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鱼腥草、黄芩、板兰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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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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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8011 |
国药准字Z20026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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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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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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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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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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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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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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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