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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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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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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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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8011

国药准字Z530216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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