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胰腺炎;2、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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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司他丁,为新鲜人尿中提取的一种能抑制多种蛋白水解酶活力的糖蛋白,属蛋白酶抑制剂。 辅料:甘露醇,氯化钠,磷酸缓冲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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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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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34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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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胰腺炎;2、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辅助用药。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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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急性胰腺炎、慢性复发性胰腺炎,初期每次100,000单位溶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静滴1-2小时,每日1-3次。以后随症状消退而减量。2、急性循环衰竭,每次100,000单位溶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静滴1-2小时,每日1-3次,或每次100,000单位溶于5-10ml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日缓慢静脉推注1-3次,并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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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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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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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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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性胰腺炎;2、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辅助用药。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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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或嗜酸粒细胞增多;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腹泻,偶有AST、ALT上升;3、注射部位:偶见血管病、发红、瘙痒感、皮疹等;4、偶见过敏: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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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应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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