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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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维生素A3单位、维生素D33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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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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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60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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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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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用量:一日4毫升,分2-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量:维生素A、D缺乏症,一日15-25毫升,分2-4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减至每日4毫升,分2-3次服用。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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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4.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5.维生素A过多症时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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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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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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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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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万-6万单位,小儿每日2万-4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2.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1)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喝、疲乏、无力。(2)骨痛、肌痛、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3.维生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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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A和维生素D需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3.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4.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5.维生素A对诊断的干扰: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可下降;血沉增快,凝血酶原时间缩短。6.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1)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移);(2)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3)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7.服用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2.5mmol/L)、骨X线检查、暗适应试验,眼震颤电动图,血浆胡萝卜素及维生素A含量测定。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