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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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维生素A3单位、维生素D33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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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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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60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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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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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用量:一日4毫升,分2-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量:维生素A、D缺乏症,一日15-25毫升,分2-4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减至每日4毫升,分2-3次服用。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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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4.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5.维生素A过多症时禁用。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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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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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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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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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万-6万单位,小儿每日2万-4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2.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1)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喝、疲乏、无力。(2)骨痛、肌痛、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3.维生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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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A和维生素D需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3.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4.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5.维生素A对诊断的干扰: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可下降;血沉增快,凝血酶原时间缩短。6.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1)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移);(2)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3)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7.服用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2.5mmol/L)、骨X线检查、暗适应试验,眼震颤电动图,血浆胡萝卜素及维生素A含量测定。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