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维生素A3单位、维生素D33单位。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60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用量:一日4毫升,分2-3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用量:维生素A、D缺乏症,一日15-25毫升,分2-4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减至每日4毫升,分2-3次服用。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
副作用 |
1.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4.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5.维生素A过多症时禁用。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
成分 |
本品属维生素类药,能帮助钙、磷的吸收,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佝偻病、软骨病、支气管炎和肺结核症的辅助治疗,以及其他维生素A、D缺乏症的防治。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
药理作用 |
1.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万-6万单位,小儿每日2万-4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2.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1)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喝、疲乏、无力。(2)骨痛、肌痛、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3.维生素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A和维生素D需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3.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4.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5.维生素A对诊断的干扰: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可下降;血沉增快,凝血酶原时间缩短。6.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1)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移);(2)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3)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7.服用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2.5mmol/L)、骨X线检查、暗适应试验,眼震颤电动图,血浆胡萝卜素及维生素A含量测定。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