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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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麝香、血竭、乳香、没药、沙杨酸甲酯、桉油、薄荷油、桂皮油、丁地罗勒油、樟脑、冰片、颠茄浸膏、麝香草脑、盐酸苯海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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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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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61 |
国药准字Z44023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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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坐骨神经痛以及跌打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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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 2.儿童,应遵医嘱。 |
外用,贴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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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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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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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骨质疏松症。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坐骨神经痛以及跌打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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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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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