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氯唑沙宗125mg,对乙酰氨基酚150mg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61 |
国药准字H201131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 |
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 2.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
|
副作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
|
禁忌 |
|
|
|
成分 |
1.骨质疏松症。 |
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 |
|
药理作用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