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硫酸小诺霉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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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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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小诺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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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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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33 |
国药准字H20045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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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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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宜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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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2 个别患者使用后,眼部有痒感。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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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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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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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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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属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抗菌作用,经体外抑菌实验显示本品对伤寒杆菌、肺炎杆菌和变形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均小于1.46μg/ml,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为2.93μg/ml,又经本品对家兔实验性感染绿脓杆菌的角膜炎和结膜炎的治疗,显示有较明显的疗效。另经家兔眼睛的局部刺激实验,未见本品有明显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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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听力减退或重听者慎用。 2 肝肾疾患者慎用。 3 不宜长期使用。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