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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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甲唑啉和马来酸氯苯那敏 |
决盐酸金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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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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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20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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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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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喷鼻,每4-6小时1次,每次每侧鼻孔喷雾1-2喷(约0.05-0.1毫升药液),每日不超过6次。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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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小儿禁用;萎缩性鼻窦炎患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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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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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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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一过性刺激感或烧灼感。 2.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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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采取立式或坐式,将瓶口向上对准鼻孔,按压喷头,向鼻孔内喷雾。 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3.小儿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哺乳期妇女、孕妇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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