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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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头孢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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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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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707 |
国药准字H340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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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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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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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疹、恶心、腹泻、头痛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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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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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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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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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疹、恶心、腹泻、头痛和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