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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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牛黄、平贝母、牛胆粉、黄芩、黄连、柴胡、羚羊角、麝香、珍珠(制)、地龙、朱砂、冰片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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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吉林省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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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707 |
国药准字Z22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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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发热口渴、面红目赤、尿少便干、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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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口服。六个月内小儿一次服0.125克;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克;一至二岁一次服0.375克;二至三岁一次服0.5克;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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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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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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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发热口渴、面红目赤、尿少便干、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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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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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